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,规范教学行为,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定于第11、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2013年11月11日-11月17日(第11、12教学周)
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系(院)、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。分别设立学校、系(院)、部检查小组,明确检查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。教学检查工作围绕教学、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进行。
主要检查本部门领导、教研室主任等深入课堂听课情况;检查教师互相听课以及教学观摩活动情况;检查多媒体教学、新进教师上课情况;检查教师辅导答疑、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。
结合学校要求,全面检查本部门教师的授课计划、教案、教学课件、教材等教学资料的完备、规范情况,对存在问题的教师及时督促整改。
检查上个学期试卷、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情况;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情况;相关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等。
主要对实验(训)室、实验(训)课开课情况进行检查,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、实验(训)教学计划的执行、实验(训)课的安排、实验(训)报告的整理归档、以及实验(训)项目和实验(训)开出率的统计。
一方面了解教师、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纪律情况,要求教师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严格考勤制度;另一方面,应对课堂纪律较差的班级进行调查和分析,找出问题所在,并采取有效措施。
6.有质量工程项目的部门应检查其建设进展情况,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。
1.各部门首先确定“期中教学检查方案”,并严格遵照执行;
4.于11月18日前将“检查方案”、“自查报告”等资料(纸质加盖部门公章)一并汇总至教务处。教务处将组织人员于第12周进行抽查。
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希望各(院)、部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,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。
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