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日(周六)—4月4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上班、上课时间
4月5日(周二)全体师生正式上班、上课。
三、调课安排
4月4日(星期一)的课程由各系(部、院)自行调整安排。
四、具体要求
1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,制定出具体措施,安排好值班、安全保卫和学生离校、返校、卫生清扫等工作。
2、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引导师生员工文明祭祀,注意出行安全。
3、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应急事件迅速落实到人。
特此通知
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2016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