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4月30日(周六)--5月2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
5月2日(周一)的课程由各系(部、院)自行调整安排。四、作息时间调整
自5月3日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。上午作息时间不变,下午教职工3:00上班,6:30下班;学生2:50预备,3:00上课。
1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,制定出具体措施,安排好值班、安全保卫和学生离校、返校、卫生清扫等工作,做好安全教育,确保假期间的安全。
2、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应急事件迅速落实到人。